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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工作簽證續簽完整指南(2026版)

摘要

香港工作簽證一般每1-3年需要續簽一次。本文包含2025-2026年最新規定:90天申請窗口、電子申請制度、費用變更、TTPS「兩址兩單」框架及薪酬要求,以及7年永居路徑。

# 香港工作簽證續簽完整指南(2026版)

持有香港工作簽證的人,遲早都要面對同一件事:簽證快到期了,怎麼辦?

香港的工作簽證不是永久有效的。無論你持有就業簽證、IANG、QMAS還是TTPS,都需要定期申請續簽。對不熟悉流程的人來說,整個過程充滿疑問:什麼時候開始申請?需要準備什麼文件?萬一簽證到期了還未批准,我還可以繼續工作嗎?換了工作,需要重新申請嗎?

2025至2026年間,入境事務處推出了多項重要更新,包括申請窗口延長、費用調整及電子申請要求,本文將逐一覆蓋所有最新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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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5-2026年重要更新

在了解各簽證類別的具體續簽流程之前,先掌握近期的重要變化:

自2026年3月1日起,所有人才計劃簽證(包括TTPS、GEP、ASMTP等)的持有人,可以在簽證到期前90天(即3個月)提交續簽申請。此前的申請窗口通常為到期前6週至3個月,新規定正式統一並延長了窗口,給申請人更充裕的準備時間。

自2025年2月26日起,入境事務處的申請費用如下:

  • 申請費:HKD 600(不論申請結果,一律收取)
  • 簽證費:HKD 600(一般就業/居留簽證)或 HKD 1,300(特殊類別或較長期限)

申請費和簽證費分開收取,申請費在提交時繳付,簽證費在核准後繳付。

自2025年1月起,大多數工作簽證的續簽申請已改為強制使用入境事務處的電子申請系統提交。申請人須透過入境事務處網上服務(IMMD e-Service)上載所有文件,並以電子方式繳交申請費。紙本郵寄申請已不再接受(個別例外情況除外)。首次使用系統的申請人應提前註冊帳號,並熟悉文件上載格式要求(一般為PDF,單份文件不超過5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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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類工作簽證有效期及續簽模式

不同計劃的初次批准期限及後續續簽模式各有不同,了解自己所屬計劃的模式是規劃的起點。

  • 初次批出:通常1至2年
  • 首次續簽後:通常2至3年(視乎就業記錄及僱主情況)
  • GEP / ASMTP模式:初次3年 → 之後3年+2年(即每3年續一次,第二次可獲2年)
  • 特點:與特定僱主掛鈎,換工作需要辦理相關手續
  • 初次批出:24個月(無需就業,給畢業生在港找工作的緩衝期)
  • 首次續簽:3年(需提供在港就業證明)
  • 其後續簽:每次3年(3+3模式,需持續提供就業及薪酬證明)
  • 特點:不綁定特定僱主,換工作無需辦理額外手續
  • 初次批出:1年(無需就業)
  • 後續:視乎積分及就業情況,每次最長3年
  • 特點:按積分制,不綁定僱主
  • 初次批出:24個月(2年)
  • 首次續簽後:3年,之後再3年(3+3模式)
  • 高薪人士:可應申請獲批5年期延期(見下文)
  • 特點:需要科技企業僱主擔保
  • 初次批出:2年
  • 其後續簽:3年,直至符合永久居留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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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何時申請續簽?

入境事務處的官方指引是:在簽證到期前至少6週提交申請,最早可於到期前90天(3個月)提交(人才計劃持有人自2026年3月1日起適用)。

入境事務處的審批時間因案件複雜程度而異,一般需要4至8週,部分複雜案件更長。若需補交文件,往來時間會進一步延長。持有就業簽證者,僱主需要準備支持文件(如僱傭信、薪酬記錄),提前通知HR可以避免臨急抱佛腳。

部分大型僱主有專門的移民支援團隊,會主動提醒員工到期日並協助準備文件。若你所在公司有此安排,請盡早與相關負責人確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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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第61條保護:簽證到期但審批未完成怎麼辦?

這是最多人擔心的問題之一。答案令人放心:只要你在簽證到期前已提交續簽申請,你可以繼續合法居留及工作。

根據香港《入境條例》第61條,若申請人在原有居留許可(即工作簽證)到期前已提交延期申請,則在該申請獲最終決定(批准或拒絕)之前,申請人被視為合法居留香港。

這意味著:你可以繼續在港居住和工作,不受原有簽證到期日影響。這個保護是自動適用的,毋須額外申請任何臨時許可。適用於就業簽證、IANG、QMAS、TTPS及受養人簽證等各類別。

保留申請確認通知:入境事務處受理你的電子申請後,會發出申請確認通知(acknowledgement)。你必須妥善保存並隨時備用,在工作場所、過境時,以及被要求出示居留證明時使用。

謹慎出境:第61條保護適用於在港居留,但對出境後能否重新入境有一定不確定性。若你在申請審批期間需要離港出差或旅遊,務必事先聯絡入境事務處查詢,並攜帶所有相關文件。

確保申請在有效期到期前提交:若你在簽證到期後才提交申請,第61條的保護不適用,你將處於逾期逗留(overstay)狀態,屬於違法情況,後果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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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TTPS續簽:「兩址兩單」框架及薪酬要求

TTPS(科技人才入境計劃)的續簽審核較其他計劃更具體,入境事務處對申請人的在港生活及就業狀況有明確的核查框架,業界通稱為「兩址兩單」。

「兩址兩單」指的是續簽申請中必須提供以下四類核心文件:

  1. 住宅地址證明:在港居住的實質證明,如水電煤帳單、銀行月結單(列明住宅地址)、租約合約等。
  2. 辦公室地址證明:實際工作場所的地址,如公司的商業登記證、辦公室租約或僱主出具的工作地點確認信。
  3. 薪俸稅報稅表 / 評稅通知書:稅務局發出的文件,證明你在港有繳稅紀錄。若尚未收到評稅通知書,可提供已填妥並提交的報稅表副本。
  4. 強積金(MPF)繳款紀錄:僱主及僱員雙方的強積金供款記錄,由強積金計劃受託人發出的季度或年度供款摘要。

入境事務處在審核TTPS續簽時,會評估申請人的薪酬水平是否達到計劃標準:

  • 一般行業:月薪不低於 HKD 30,000
  • 金融及科技行業:月薪不低於 HKD 40,000

若薪酬低於上述門檻,需在申請中提供充分解釋(如提供行業薪酬比較數據或説明工作性質)。薪酬要求反映入境事務處對「高端人才」的定義,是TTPS計劃精神的體現。

若你的應課稅入息(assessable income)達到或超過 HKD 200萬(約每月HKD 167,000),你可以申請5年期的簽證延期,而非標準的3年。此選項大幅減少了高薪人才的行政負擔。申請時需提供稅務局的評稅通知書作為收入証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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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續簽所需文件

不同簽證類別的要求略有不同,但以下是一般工作簽證續簽所需的核心文件:

  • 有效旅行證件(護照,需有足夠有效期)
  • 現有工作簽注(visa label)的掃描件
  • 電子申請表格(透過IMMD e-Service填寫)
  • 近期護照相片(數碼格式)
  • 僱主出具的繼續受僱確認信(需列明職位、薪酬及合約期)
  • 最近3至6個月薪酬單
  • 稅務局發出的薪俸稅評稅通知書(最近一份)
  • MPF供款紀錄(最近一期)
  • 若換工作,需提供新僱主的相關文件及擔保信
  • 就業證明:僱傭合約或僱主確認信
  • 薪酬記錄:最近3至6個月薪酬單
  • 稅務記錄(如有)
  • MPF供款紀錄
  • 就業或業務活動的最新證明
  • 說明你如何持續活躍於香港就業市場的補充材料
  • 薪酬記錄及稅務文件
  • 住宅地址證明(水電煤帳單 / 租約)
  • 辦公室地址證明(商業登記證 / 僱主確認信)
  • 薪俸稅報稅表或評稅通知書
  • MPF供款紀錄
  • 僱主確認信(需為TTPS認可科技公司)
  • 主申請人的新簽注副本
  • 與主申請人的關係證明(如結婚證書、出生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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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換工作對簽證有什麼影響?

就業簽證通常是針對特定僱主批出的,換工作後應:

  1. 通知入境事務處你的就業狀況已改變。
  2. 由新僱主為你申請更改就業條件,或直接申請新的就業簽證。
  3. 在新簽批出前,若原有簽證仍在有效期內,你可繼續工作。

IANG簽證不綁定特定僱主,在有效期內換工作完全不需要通知入境事務處。在續簽時,你只需提供新工作的僱傭合約及薪酬記錄即可。這是IANG對動態職業人士最大的優勢之一。

TTPS簽證對僱主有要求——僱主必須是入境事務處認可的科技公司。若你轉職到另一家科技公司,建議提前確認新僱主是否已在入境事務處登記。若新僱主尚未登記,需先完成登記手續。

QMAS不綁定特定僱主,在有效期內換工作無需辦理額外手續。但在每次續簽時,需要提供你一直在港從事有意義工作的證明,包括就業記錄、業務記錄或薪酬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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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從第一天開始建立記錄的重要性

許多人在首次申請續簽時才意識到文件不足。以下是最常見的記錄缺口及應對方法:

  • 所有僱傭合約(包括已離職的舊僱主合約)
  • 每月薪酬單(電子版或紙本均可,建議存入雲端)
  • 稅務局發出的所有文件(報稅表、評稅通知書、繳稅收據)
  • MPF季度及年度供款摘要(由受託人發出)
  • 銀行月結單(顯示薪酬入帳及在港生活消費紀錄)
  • 住宅租約或物業文件

工作空窗期:若你在兩份工作之間有較長的空窗期(一般3個月以上),續簽申請需要解釋。建議在空窗期間保存任何求職活動的記錄(面試邀請、獵頭往來電郵等)。

公司倒閉:若前僱主公司已清盤,你可能無法取得離職證明或僱傭確認信。應盡量保存:工作合約、薪酬單、公積金紀錄、稅務文件,以及公司清盤的公開記錄(小冊子、政府公報等),作為替代文件。

文件不完整:部分人士因為過去未有保存文件,在申請時需要重新申請稅務局補發評稅通知書,或向MPF受託人補領舊紀錄。這些程序需要時間,建議提前至少8週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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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計算永久居留資格

香港永久居留(即居港權)是許多在港工作的非本地人士的長遠目標。

在香港連續通常居住滿7年,且有意將香港作為永久居留地,即可申請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

在7年計算期內,可以有合理的短暫離港。入境事務處一般接受在7年內離港總時間不超過約3年,但此並非硬性規定,需視乎個別情況。7年必須是持有合法居留身份的時間(包括工作簽證、受養人簽證等),訪客身份的居留時間不計算在內。

算入7年計算的:就業簽證(GEP)、IANG簽證、QMAS簽證、TTPS簽證、受養人簽證。

不算入的:訪客身份(免簽或落地簽)、學生簽證、外傭簽證。

你的7年通常從你首次持有合法工作或居留簽證進入香港的日期起算。若你曾以學生簽證在港居留,那段時間一般不計入。建議在申請永久居留前,由移民律師仔細核實你的入境及居留記錄。

持有永久居留後,無需再申請任何工作簽證或居留許可,在港居留和工作不受限制;可申請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在某些政府職位及公共事業的申請上,永久居留身份是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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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官方資料來源

以下為本文所引用及參考的官方資源,建議讀者直接查閱最新版本:

  • 入境事務處 — 簽證及旅行證件:https://www.immd.gov.hk/eng/services/visas/ (https://www.immd.gov.hk/eng/services/visas/)
  • 入境事務處 — 特定計劃(TTPS、IANG、QMAS等):https://www.immd.gov.hk/eng/specifiedschemes.html (https://www.immd.gov.hk/eng/specifiedschemes.html)
  • 入境事務處 — 費用表(2025年2月26日起生效):https://www.immd.gov.hk/eng/services/fee-tables/ (https://www.immd.gov.hk/eng/services/fee-tables/)
  • 入境事務處網上服務(IMMD e-Service):https://www.immd.gov.hk/eng/e-service.html (https://www.immd.gov.hk/eng/e-servic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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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結語

香港的工作簽證制度雖然環節繁多,但規律清晰:只要你提前規劃、按時申請、文件齊全,續簽通常是一個順暢的流程。

2025至2026年的最新變化——包括90天申請窗口、強制電子申請、費用調整及TTPS薪酬基準——使整個流程更標準化,但也要求申請人更精心準備。從入港第一天開始保存所有文件,是確保每次續簽順利的根本。

最容易出問題的,往往不是申請內容本身,而是時間管理和記錄保存——等太遲才申請、忘記保存薪酬單、換工作後沒有及時處理簽證更改。這些問題都可以透過良好的自我管理輕鬆避免。

若你對自己的情況有任何不確定,不要拖延,盡早向入境事務處查詢或諮詢移民律師。在香港的簽證事務上,主動行動永遠比被動應對更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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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2026年3月1日的90天申請窗口適用於哪些人?

自2026年3月1日起,所有「人才計劃」簽證持有人(包括TTPS、GEP、ASMTP、IANG、QMAS等)均可在簽證到期前最多90天提交續簽申請。這一變化將原有「到期前6週至3個月不等」的非正式慣例,正式統一為所有人才計劃的標準申請窗口。建議所有符合條件的人士充分利用這一窗口,盡早開始準備,而非等到最後6週才行動。這樣既有充裕時間收集文件,也為應對入境事務處的補件要求留下充足緩衝。實際操作上,你應在簽證到期前3個月便啟動準備:確認僱主能按時提供確認信,向稅務局確認評稅通知書是否已發出,核實MPF記錄是否完整,一旦發現問題仍有足夠時間補救。此窗口的延長同樣意味著IMMD e-Service的系統預約名額更為充裕,避免臨近到期時系統繁忙。

香港工作簽證續簽的費用是多少?

根據2025年2月26日起生效的費用表,申請人需繳付兩類費用:(1)申請費HKD 600,於提交申請時繳付,不論申請結果均不退還;(2)簽證費HKD 600(一般就業/居留類別)或HKD 1,300(特殊類別或較長期限),於申請獲批後繳付。兩類費用合計最低HKD 1,200,最高HKD 1,900。費用透過入境事務處的電子支付系統繳付,接受主要信用卡及轉數快。值得特別注意的是,申請費不論結果均不退還——即使申請被拒或你主動撤回申請,HKD 600的申請費均不獲退回。因此,提交前務必確保文件齊全,切勿倉皇投遞一份不完整的申請,以免浪費申請費之餘,還需重新準備文件再次申請。若你尚未確認自己的簽證類別所適用的費用,可在入境事務處官網的費用表頁面查閱最新收費標準。

電子申請系統有什麼注意事項?

自2025年1月起,大多數工作簽證續簽已改為強制使用入境事務處的IMMD e-Service(網上服務系統)提交,紙本郵寄申請已不再接受。首先,你需要提前在系統上建立帳號,帳號審核本身需要數個工作天,切勿在即將提交時才嘗試登記。其次,所有文件須掃描為PDF格式上載,單份文件大小通常不超過5MB,若文件過大需壓縮後才能上載。第三,申請費以電子方式繳付,接受信用卡及轉數快,繳費後系統會即時發出確認通知——這份確認通知是你在申請審批期間的唯一合法居留憑證(第61條保護依賴此憑證),請截圖及下載妥善保存,確保隨時可查閱。若遇任何技術問題,應立即以書面形式聯絡入境事務處,並保留所有溝通記錄作為證據。不熟悉系統操作者,建議先閱讀入境事務處提供的電子申請用戶指南。

TTPS「兩址兩單」具體指什麼?有什麼常見的申請錯誤?

「兩址兩單」是TTPS續簽的核心文件框架,「兩址」指住宅地址及辦公室地址的書面證明,「兩單」指薪俸稅記錄(報稅表或評稅通知書)及MPF供款單。四類文件缺一不可,且各文件之間的資料必須一致,否則入境事務處會提出補件要求甚至質疑申請誠信。常見的申請錯誤包括:提供的住宅地址與MPF或稅務記錄上的地址不一致(如剛搬家但部分文件未更新地址);MPF記錄存在缺口,例如前任僱主未有按時供款,令供款摘要顯示空白月份;評稅通知書尚未收到而申請人沒有保留已提交的報稅表副本;以及用名片充作辦公室地址證明,而非提交商業登記證或僱主正式確認信。建議逐一核對並交叉比較四類文件,確保資料前後一致再提交,若發現任何問題,應在提交前及時補救。

TTPS續簽的薪酬要求是什麼?若薪酬達不到要求怎麼辦?

入境事務處在審核TTPS續簽時,以月薪HKD 30,000(一般行業)或HKD 40,000(金融及科技行業)作為參考基準,反映計劃吸引「高端科技人才」的定位。若你的薪酬低於適用基準,申請並非自動被拒,但你需要在申請中提供充分的補充說明。可以考慮的方向包括:提供業界薪酬調查報告,說明你的薪酬在市場上並非偏低;詳細描述你的工作職責和技術難度,解釋薪酬結構(如固定薪酬較低但有績效獎金或股權激勵);或提供僱主就薪酬調整計劃出具的書面說明。若薪酬明顯低於基準且無法提供任何合理解釋,申請被拒的風險大幅增加。最穩妥的做法是在薪酬調整至基準水平後再提交申請,若你認為個案情況特殊,建議事先諮詢持牌移民顧問或律師評估個案風險。

我的應課稅收入超過HKD 200萬,可以申請5年期延期嗎?

是的。若你的應課稅入息(assessable income,即稅務局評估通知書上列出的、扣除個人免稅額前的應稅收入總額)達到或超過HKD 200萬,你有資格申請5年期的簽證延期,而非標準的3年。申請方式與一般TTPS續簽相同,只需在申請中附上稅務局發出的最新評稅通知書作為收入證明即可,入境事務處會自動按此批出5年期限。這一選項對高薪科技及金融人才而言意義重大:原來每3年一次的行政程序變成每5年一次,節省大量時間和文件成本。若你的應課稅入息接近但尚未達到HKD 200萬的門檻,建議查閱最新的評稅通知書確認確切數字,考慮是否待收入達標後再申請5年期延期。如有需要,可向持牌移民律師或顧問確認你的資格及申請材料要求。

簽證到期後才意識到忘記申請續簽,我現在怎麼辦?

你已處於逾期逗留(overstay)狀態,必須立即採取行動。首先,立即停止工作——繼續工作只會加重違法情節。其次,盡快主動聯絡入境事務處說明情況,切勿等待對方主動發現或聯絡。逾期逗留在香港是刑事罪行,一旦被捕可面臨檢控,嚴重者可被遞解出境並被禁止日後入境。記錄在案的逾期逗留紀錄,會對你日後在香港申請任何簽證或永久居留資格構成重大障礙,亦可能影響你在其他國家及地區的入境申請。情況越早處理,可行的選項越多。不論逾期時間長短,盡快尋求法律意見並主動配合入境事務處處理,才能盡量把損害減到最低。建議同步諮詢移民律師,由專業人士協助評估最佳應對方式,並在與入境事務處的溝通中提供指引,避免在不了解後果的情況下作出對自己不利的陳述。

我是IANG持有人,換了工作需要通知入境事務處嗎?

不需要。IANG簽證最大的優勢之一,正是不綁定任何特定僱主,在有效期內換工作完全不需要通知入境事務處或辦理任何簽證更改手續。無論你換了多少份工作,均無需任何中間申請,直至下一次正式續簽時,提供現任僱主的文件即可。不過,換工作後有幾點仍值得注意:新工作的薪酬水平應與你的學歷、資歷及市場行情相稱,入境事務處在續簽時仍會評估薪酬合理性;新工作的性質應與你的學術背景有合理關聯,例如理工科背景最理想從事相關技術工作;若換工作期間出現較長的空窗期(如超過3個月),建議保存求職記錄(面試邀請、獵頭往來電郵等),以備續簽時作出解釋。若你持有IANG並計劃申請永居,建議在申請前整理自入港以來的完整工作及薪酬記錄,確保7年計算清晰可查。

我的QMAS簽證快到期,但近半年沒有穩定工作,可以申請續簽嗎?

可以申請,但需要準備比一般情況更詳細的材料。QMAS的設計目的是吸引優秀人才在港長期就業及生活,續簽審核的核心問題是:你在香港的生活及工作活動,是否符合「高端人才」的計劃精神?若你在港有自雇收入、自由職業收入、業務活動或投資管理活動,均可作為「生產性活動」的證明,但需提供相應的書面記錄,如業務合約、發票、收入記錄、銀行流水等。若你正在積極求職,可提供求職記錄(求職申請記錄、面試邀請等)。若你在這半年中曾多次或長期離港,需特別說明你以香港為主要居住地的具體事實(如在港的固定住址、銀行往來、消費記錄等)。每次申請都是向入境事務處展示你在香港實質生活和工作的機會,資料愈詳實,成功率愈高。建議在提交前諮詢移民顧問,制定最有說服力的申請策略。

換了工作,就業簽證還有效嗎?需要馬上辦手續嗎?

就業簽證(GEP)在技術上與核准你入境的特定僱主掛鈎,這意味著換工作後,你的工作授權在嚴格意義上已不再基於原有的擔保關係。就業簽證本身雖然在有效期內並未即時失效,但你繼續工作的合法性存在法律模糊地帶。正確的做法是:盡快由新僱主向入境事務處提交「更改僱傭條件申請」,或直接申請一份以新僱主為擔保人的新就業簽證。在實際操作中,不少人選擇將換工作手續合併到下一次正式續簽時一同處理,但這樣做在技術上存在合規缺口:若入境事務處日後在審查永久居留申請時追溯到有一段時間在未辦理更改手續的情況下工作,可能引起質疑。如有任何疑問,建議在換工作後盡快向移民顧問諮詢,根據你距離下次續簽的時間,評估是立即辦理更改,還是等待續簽時一併處理更為合適。

在申請續簽期間,我的受養人的簽證怎麼辦?

受養人簽證通常與主申請人(即工作簽證持有人)的簽證同步辦理,且受養人的居留合法性依附於主申請人的有效身份。若你的工作簽證正在審批中並受第61條保護,你的受養人同樣可以透過第61條獲得保護——前提是受養人必須在其自身簽證到期前提交續簽申請。具體做法:受養人提交續簽申請時,應附上你的電子申請確認通知的副本,作為主申請人目前持有效待審申請的証明,幫助入境事務處確認受養人的申請理據。雙方均須妥善保存各自的確認通知,必要時備查。若受養人的簽證已到期而尚未提交申請,不能等待,必須立即聯絡入境事務處處理,逾期逗留同樣屬違法情況。受養人應保持對自身簽證到期日的主動管理意識,不能依賴主申請人或公司HR代為追蹤,建議在個人日曆設定到期提醒。

我在港工作了5年,中間有3個月在外地出差,這段時間算入7年永居計算嗎?

3個月的境外出差,一般不影響「連續通常居住」的計算。入境事務處的評估重點是你在整個7年期間是否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及生活重心,而非單純計算在港天數。出差屬於工作需要的短暫離港,你的家庭生活、住所、日常銀行往來及社會關係仍以香港為基礎,「通常居住」的性質並未改變。然而,若你的境外離港次數多、時間累計較長(例如合計接近或超過一年),或曾有一段時間以「外派人員」身份被正式列入另一個國家的居民納稅義務人,情況則較為複雜。在提交永久居留申請前,建議委託移民律師審閱你完整的出入境記錄及僱傭合約,確認「連續通常居住」的計算符合入境事務處的標準,以確保申請萬無一失。若有任何不確定,可向入境事務處查閱個人出入境紀錄了解詳情。